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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准许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提案》在业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的矛盾,关键是商业银行如何控制好融资风险。”成都银行界一位信贷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客户:有需求,但要算算融资成本
对于这一提案,成都市民任先生说,这应该来说是一件好事。“我目前投资到银行理财产品中的QDII产品就有10多万元。再加上人民币理财产品和股票型基金,一共有20多万元。现在股市跌得这么凶,想变现后投资到其他项目中去,但又不忍心‘割肉’,如果能够以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就好了。”
记者获悉,目前有任先生这种想法的客户不在少数。随着中国大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投资理财的极大热情也在高涨,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逐渐培养成了“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基本理财理念,促使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小到大,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05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额仅2000亿元人民币,2006年境内中外资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行额则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2007年仅招商银行一家就发行理财产品总量折合人民币约1060亿元,可见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之快。
不过,客户对于理财产品质押融资也有不同的看法。成都市民张女士长期在一家大型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此,对融资成本特别敏感和在意。她说,用理财产品质押融资时应该先算算账,如果你所融得的资金在今后产生的回报水平等于或者甚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那么就会得不偿失。“如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是7.47%,假如你采取理财产品质押融资形式,将获得的贷款去购买一套二手房用于出租,很可能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此,她不赞成盲目地通过理财产品质押融资。
银行:应该首先解决法律障碍问题
成都一家银行的理财经理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其丰富多样的品种越来越成为投资者资产配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不夸张地说,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能够接触到的投资市场面最广,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最多,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原生金融工具与衍生金融工具,以及债券、股票、基金、信托、汇率、信用、商品等等,都可以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因此,银行可以在更宽泛的范围内为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方案与风险管理方案。“如果能够通过理财产品质押为客户提供融资业务,会使商业银行在理财市场上增加更多的竞争筹码。”这位理财经理说。
记者获悉,目前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开办了个人理财产品质押业务,有的理财产品虽然与市场大多数产品相比收益率没明显优势,但由于能提供质押贷款,因而获得投资者青睐。并且,由于质押的理财产品由银行自己发行,风险可控,除冻结质押物之外,银行不再执行其他审批手续,放款十分快捷。不过,当前股票、国债、保单等常见投资产品依法都可以出质,相形之下,同样具有财产价值甚至财产价值更加稳定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却无法出质就显得不尽合理。
“目前在理财产品质押融资上存在着法律障碍问题。”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唐军律师称,从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第223条规定看,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可以用于设立权利质权。而现有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可以用于设立质押,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用于质押缺乏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如接受理财产品质押,其质押权将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既无法对抗司法机构的冻结和扣划,也无法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由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持有人对商业银行的一种合同权利,既没有权利凭证可以交付,也没有特定的管理机关可以登记,所以以商业理财产品设立权利质押,无法满足物权法法理上对于质押的公示要求。
专家:“全面开花”风险难控
中国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认为,从表面上看起来,用理财产品质押融资是一件大好事,但深究起来,其可行性较差,其中最大的问题是,银行如何防范风险?也许银行首先想到的是将客户账面上的理财产品进行质押登记冻结,再按照当时的市值打折。按惯例,用于融资的抵押品价值打7折,这在理财产品价值相对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还是可行的,但如果遇上目前股市大幅下跌,那些与股票挂钩的理财产品,其价值就会大大贬低,银行可能存在着比较大的放贷风险。例如目前的QDII理财产品,其净值大都跌至0.70元以下,“而且根据我的初步分析和判断,今年年内还有可能跌至0.50元。”刘彦斌说,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了有效地防范放贷风险,要么不愿意提供理财产品质押融资业务;要么将打折的幅度提高,假定提至5折,这样的结果也会使客户的融资效率低下。
刘彦斌同时认为,由于目前我国高企,加息预期仍然较强,客户通过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成本将会相应增加,目前央行规定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是7.47%,如果年内再加息2次,每次仍然加0.27个百分点,那么,将使银行贷款利率达到8%以上。“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不宜搞质押融资,如保本型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稳定,银行打折幅度可以低一些,客户急需资金时不妨将此作为质押物品融资。”刘彦斌认为。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私人业务部副总经理赵晓军也表示,用理财产品质押融资是否可行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具体的理财品种而定。因为理财产品的包括范围是很宽泛的,包括国债、基金、人民币理财、外汇理财、QDII产品等,而且同样是基金的理财产品,也要看是股票型的,还是股债混合型的,还是与股票无关的货币型基金。其中,国债、货币型基金可以质押融资,但股票型基金、QDII等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理财产品就不太适合质押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