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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接踵而至。昨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大利好。
修改后的《规定》强化了对换股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规范性。而正式发布的《办法》。从加强保荐机构内控、加强对保荐人管理、强化监管措施等角度,进一步细化了保荐业务的实施和监管措施,强调保荐机构应加强对保荐过程的控制管理。
记者获悉,在2008年9月5日至9月12日对《规定》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453件,其中电子邮件442件,传真意见11件,体现了市场各方参与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积极性。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从最后发布的各项条件来看,已经能够具有比较广泛的适应性。目前已经有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着手准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求非常旺盛。
一是为再融资保驾护航:在已经发布增持公告的上市公司中,有30多家公司有再融资的计划,且增持在宣布再融资计划之后。二是意在争夺控制权:有部分公司大股东之间互不相让,群起增持,股东持股比例也发生着微妙变化。厦门钨业大股东福建冶金集团与二股东五矿有色之间的控股权之争当属典型。三是增持为减持打掩护:在大股东增持之际,其他关联股东却在频频减持,且大股东增持数量远不及减持数量。看似积极增持,实则完成胜利逃亡,投资者对这种增持应保持警惕。
第五,二级市场不买账,增持股东八成浮亏。统计显示,78家增持公司,有67家股东出现浮亏,占比85.9%;增持市值由当时的26.76亿元缩减至目前的22.52亿元,蒸发掉4.24亿元。而10月6日以来的42家增持公司中,月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有4只,超过20%的有17只,而上涨的仅有ST渝万里一只股票。42只股票A股市值由9月末的2905.86亿元缩减至2204.83亿元,蒸发掉701.03亿元,跌幅为24.12%。从增持的股东来看,42家股东增持投入资金7.06亿元,增持股份最新市值合计为5.81亿元,市值缩水17.65%。 |